廣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政務會務室。負責人:張祥,辦公電話:0352-8822626。
負責縣政府接待事務;承辦縣政府全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縣政府召開的其它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的調研會見、會談等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承辦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外出報備工作;辦理縣政府部門及各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外出報備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學習、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黨組織的相關決議。負責黨內文件的承辦、督辦和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組織關系的轉接審批工作。負責本單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工作。負責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二)政研信息室。負責人:宋敏達,辦公電話:0352-8822626。
負責遵照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安排,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工作總結、領導重要講話、匯報材料等綜合文稿。對全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情況及經驗和問題組織專題調研,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起草縣政府主要領導涉及經濟發展和社會事務發展方面的重要文稿。負責收集、整理縣政府領導參加會議、基層調研等公務活動信息,了解、掌握縣政府以及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的工作動態,編發《政務信息》和《每周動態》。為國務院、省、市政府提供信息,為縣政府及基層提供信息服務;辦理縣政府辦公室信息工作,協助辦理縣政府新聞發布工作。做好與省、市、其他縣(區)等有關方面的信息交流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三)機要室。負責人:張祥,辦公電話:0352-8822626。
負責涉密文、電、函、請示、報告的收發辦理及檔案管理、機要保密工作。辦理黨中央、國務院及國家機關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門和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門來文、密電、內部資料的登記、分發、傳閱、歸檔。負責機要、保密文件及內部資料的清退和銷毀。負責0A電子政務系統相關工作。指導全縣政府機關公文處理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公文審核制發工作,辦理縣直各部門、各鄉(鎮)文件收發、運轉、清退、歸檔等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文書檔案、資料檔案及其它檔案的分類、立卷、歸檔、查閱、利用和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的印鑒管理,承辦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印章刻制、啟用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四)文秘室。負責人:宋敏達,辦公電話:0352-8822626。
圍繞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重大事項、重點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決策參考建議。參與縣政府有關政策研究和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牽頭負責相關工作的文、電、函、會務、政務、督辦事務和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了解掌握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的情況,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參考。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五)督查室。負責人:焦艷茹,辦公電話:0352-8822626。
負責對國務院、省市縣政府要求落實事項,縣政府決策部署,縣政府領導重要批示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承辦省政府“13710”督辦系統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承辦相關聯合督查工作。按照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的指示,督促、檢查全縣國民經濟計劃、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全縣重點工程建設的進展情況。負責辦理縣人大代表意見、建議和縣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社會方面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建議。負責縣政府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審議和向縣人大報告工作的議題準備、呈報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六)民生事務室。負責人:張祥,辦公電話:0352-8822626。
負責對接市政府辦公室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各項工作。承擔我縣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效”改革協調相關工作,對全縣“放管服效”改革重點任務進行分解,并組織協調推進落實。承擔全縣“放管服效”改革信息收集、整理及報送工作。就重大民生事項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建議,督促檢查落實縣政府重大民生事項;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中的重大民生問題。負責聯系、服務企業家工作。指導、協調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產權、自主經營權,推動構建企業家公平競爭誠信經營的營商環境。鼓勵、推進企業家創新創業,協調、推動企業家激勵機制建設。引導企業家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建立與企業商會協會協同發展工作機制,推動組織舉辦各類會議活動,組織開展企業家國際合作與交流。負責辦公室辦公家具、辦公用品、辦公設備的管理、采購。負責人員編制、公務員登記等工作。負責政府辦各股室、值班室內務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金融室。負責人:曹曉花,辦公電話:0352-8822626。
牽頭開展地方金融改革發展穩定等重大政策研究。加強與金融管理部門協調配合,營造健康優質的金融環境。協同推進地方征信體系建設。協同督促金融機構落實普惠金融政策。負責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防范和處置的協調配合工作。負責推動經營主體進入多層次資本市場,協調優質企業開展上市、掛牌工作。推動政府投資基金規范發展。指導金融機構開展對小微企業、“三農”和特殊群體的金融服務工作。協調轄區內保險、證券、期貨等各類金融機構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負責轄區內保險、證券、期貨等各類金融機構風險防范和處置的協調配合工作。承擔轄區內金融風險防范和處置的協調、督促、落實有關工作。協調配合金融管理部門,做好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和風險處置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鄉(鎮)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負責對轄區內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7類地方金融組織和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權益類交易場所等4類地方金融組織的復核報批、年度評級等日常管理工作。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外事和臺港澳事務辦公室(對外掛牌)。負責人:曹曉花,辦公電話:0352-8822626。
負責全縣外事工作、臺港澳事務,承擔縣委對臺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